小区物业整顿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的通知(〔2019〕7号)文件安排部署,现将我局负责的“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房管局设立以副局长银希光为组长,甘明(物管股长),赵运强(县物业协会会长)为成员的物业督导小组,加强对全县小区物业工作的领导,使我县小区物业管理更加规范。
二、整改进展情况
1、督导、加强物业企业的整顿,学习和培训。
2、对那些老旧小区以及新出现的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赤城镇、城南局牵头,尽快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招聘物业公司或实行业主委员会自治,将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纳入制度化。
3、大力宣传《物权法》和***、四川省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认识到小区物管的好处严肃认真学习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吸取教训。
4、对消防应急处置知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等方面进行培训学习,提高参会人员对消防安全的认知、处置和管理能力,把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常态化,并且纳入重心工作。
5、自4月1日起,在全系统内开展养老机构房屋安全和消防隐患排查,共排查治理消防隐患7处,主要隐患内容为灭火器过期、消防栓水压不足、烟雾报警器故障、应急通道不畅通等问题,无居住类房屋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打算
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统筹协调,严格按照问题整改工作的职能职责分工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将责任层层压实,全面推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限期完成。
严格执行督促督办,定期对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县委、县政府目督室、县效能办将该项整改工作纳入重点督办考核范围,对工作不作为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