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5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05月18日-2020年05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0年5月1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年产500万套通用配件、4万套石油配件、1600万套汽车零配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与高港大道交界处 |
建设单位 | 泰州南特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59号) |
建设项目概况 | 泰州南特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及汽车零部件及配件企业。 泰州南特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选址于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与高港大道交界处,占地面积约50亩,租用泰州市兴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建厂房14232平方米。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通过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泰高行审备 〔2018〕8号;项目名称:年产石油配件及采油配件4.38万套、汽车零配件1627万套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通过高港区行政审批局环评审批,目前该项目尚未投产建设。 由于今年来市场需求发生变动,企业根据市场变动调整产品方案及产能,于2019年4月23日向高港区行政审批局重新申请备案,原备案证(备案号:泰高行审备 〔2018〕8号)作废,根据新的备案(备案号:泰高行审备 〔2019〕93号),公司拟计划投资12000万元人民币,建设年产500万套通用配件、4万套石油配件、1600万套汽车零配件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通用配件500万套、石油配件4万套、汽车零配件1600万套,产品主要为石油钻采企业及汽车生产企业配套。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1、建设单位于2019年5月14日~5月27日在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19年6月19日和2019年6月21日在泰州日报进行了两次公示。 |
主要环境有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如下: (1)建设项目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标准后由15米高的1#-4#排气筒排放。 (2)建设项目厂区排水体制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废水管线将采用明沟套明管方式,各类管线设置清晰。清下水及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建设项目制纯水浓排水30390m³/a为清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建设项目工业废水72980m³/a经分质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600m³/a及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4800m³/a共78380m³/a经综合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接管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盘头中沟。 (3)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及4类标准要求。 (4)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 反馈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