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芝罘人的幸福底线我们这样做——教体篇
为了推动我区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民生兜底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芝罘区政府成立社会救助工作小组,整合、优化、统筹、协调各项社会救助资源,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社会帮扶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教育救助制度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对有教育救助需求的低保、特困等家庭学生予以救助;二是对因身心障碍等原因不方便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未成年残疾人,通过送教***等方式予以救助。教体局在落实教育救助的同时稳步推进教育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2022年上半年教育各类助学工作在4月份完成统计,6月初完成资金发放。上半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856人,发放助学资金341万元,其中学前资助2306人,发放政府助学金139万元;义务教育阶段资助4020人,发放生活补助132万元;高中资助530人,发放助学金53万元;免保教费、免学费74人,减免资金17万。实现了弱势学生群体资助的“全覆盖”,确保了全区没有一名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为81名6-14周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以***送教为主,远程送教为辅的方式送教。将送教课程内容视频化、数字化,利用信息技术支持送教***工作的开展,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芝罘区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一、学前教育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政府助学金。资助幼儿园在园幼儿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
(二)免保教费。对幼儿园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保教费。民办幼儿园免除标准为同类别无财政拨款公办幼儿园标准,高出标准部分可按规定继续收取。
(三)残疾儿童补助。对幼儿园残疾儿童发放生活补助,每生每年3000元。
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及标准
(一)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二)寄宿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三)残疾学生补助。对义务教育残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每生每年3000元。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及标准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二)免学杂费:对普通高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按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免除,高出标准部分可按规定继续收取。
(三)残疾学生补助。对普通高中残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每生每年3000元。
四、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及标准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芝罘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二)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对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服务年限连续满3年(含)以上的,实行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多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多不超过120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对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实施救助,还款救助金额原则上为申请救助还款学生确实无力按期偿还贷款的本息部分。
政策咨询电话:0535-6226581(席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