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290余公斤渔获物四男子获刑并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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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29日发表
6月1日上午,宿城区人民法院在骆马湖法治基地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勤忠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张昉副处长、渔政执法人员及宿迁绿色环境保护协会代表、部分渔民和媒体记者旁听庭审。
2021年9月至10月间,被告人王某、姚某、闫某,毛某四人合伙共同出资17.6万元购买快艇、丝网等作案工具,于10月17日进入骆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共捕获花鲢、白鲢等渔获物290余公斤,销赃后共同非法获利 2986元。2021年10月27日,王某、闫某、毛某在案发现场被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当场查获。2021年11月3日,姚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四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庭审结束后,宿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在骆马湖投放鳙鱼10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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