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积极做好臭氧污染管控绩效分级工作
根据《2022年度淄博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臭氧污染管控方案》,淄博市于2022年5—9月实施臭氧污染管控,对涉VOCs企业实施分级管控、差异化管理。为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涉VOCs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为管理水平、污染治理技术较高的企业减轻负担,高新区环保局积极指导企业开展臭氧污染管控绩效分级申报工作。
高新区第一批共申报山东金城柯瑞化学有限公司、淄博正大聚氨酯有限公司2家“合格级”企业,全部通过市级审核,2家企业在臭氧污染管控期间可以保持相对较高的生产负荷。同时,另有3家企业由于原辅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较低、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较小等原因,经市、区两级审核后在臭氧污染管控期间可以自主采取相关减排措施。
下一步,高新区环保局将继续做好涉VOCs企业绩效分级工作,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指导企业对照各相关行业绩效分级标准,查找自身差距,从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开展提升改造,全流程、全链条、全环节减少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臭氧污染造成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