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顺)财采决〔2021〕7号
一、项目编号:440606-2021-07455
二、项目名称:顺德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顺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观光路84号
被投诉人1: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1411室
被投诉人2: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5号区政府主楼7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东顺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顺德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440606-2021-07455)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顺德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第27页-28页商务部分评分表,明显指向“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6日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顺)财采决〔202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