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安法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顺德区安委会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
9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对保障生命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加强普法宣传安全工作,压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区安委办于9月23日组织《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邀请了国家一级安全评价师、国家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师资库师资、原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副巡视员苏晓军同志授课,组织区安委会43个成员单位及10个镇街带头学法,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监管原则。
培训会上,苏晓军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结合真实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全面阐释《安全生产法》修订的十大亮点:一是首次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二是首次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三个必须”工作机制;三是首次明确党政机关的安全职责;四是首次明确应急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都是本法行政执法的主体;五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六是明确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七是明确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九是首次明确将违法主体列入惩戒名单的信用机制;十是首次明确对严重违法企业“提请关闭”的标准。区安委会要求各部门一定要真正把握新变化,提高安全的重视意识,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将安全工作列入常态化工作之中。
会后区安委办主任李发彬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遵法而行、因法而安,以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顺德区高高质量安全发展。
通过本次培训,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常识都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更好地掌握《安全生产法》的监管要求。下一步,区安委办将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培训力度,通过全区各培训机构在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培训中融入、通过执法人员***宣贯、在各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在线下自动售货机电子屏进行宣传等方式相结合,帮助企业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义务和安全生产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本次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还邀请了容桂村改铁军团队、佛山市应急志愿服务顺德区支队部分志愿者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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