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兴乐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 | 乐从镇兴乐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装修工程 | ||||||
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社会工作局 | ||||||
项目审批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 | 批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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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出资比例 | 100% | ||||
公告时间 | 至 | 公告编号 | 乐建【2013】082 | ||||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估价 | 约93万元 | 建筑面积 | / | |||
工 期 | 45日历天 | 工程地点 | 乐从镇 | ||||
乐从镇兴乐社区居民委员会已经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兴乐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装修工程由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社会工作局负责筹建,建筑面积约,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室内装修改造、办公家具制安及一般电气设施安装等。工程建安费估价约为人民币93万元。具体工程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
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区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须登记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相应资质,并符合相关考核规定)。 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 ||||||
资格审 查方法 | 1、 本次招标采用同步资格审查方式,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2、 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入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3、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修订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2、 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钟冬华 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乐从广湛支行 银行账号:0512-82008416-26 注:填写银行凭证时,付款人名称不可填写投标人名称或个人名字,可填写招标人名称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发标。 3、 投标人应在发售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凭银行交费回单到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局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领取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图纸光盘及收据)。 | ||||||
发售时间 | 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 ||||||
发售地点 | 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财政局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 ||||||
收费标准 | 人民币300元/份 | ||||||
投标文件 的递交 | 截止时间 | 上午 09时 30分 | |||||
地 点 | 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3楼301会议室(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 ||||||
招标相 关内容 | 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
投标担保金 |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担保形式:现金 | ||||||
1、 因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监督部门备案后,统一在乐从镇人民政府网的“招标公告”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阅。 2、 投标人投标时须凭投标邀请函原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放)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3、 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的投标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并参与开标会议,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检查核对,其他证明文件无效。如果未能按要求提供招标人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投标代表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未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 |||||||
其他 | 1、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 | |||||||
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社会工作局 | ||||||
法定代表人 |
| 授权委托人 | 先生 | ||||
传 真 |
| 联系电话 | 0757-28331663 | ||||
地 址 | 乐从镇乐从大道中路A163号 | 邮政编码 | 528315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郑举武 | 联系人 | 先生 | ||||
传 真 | 0757-83939018 | 联系电话 | 0757-83939001 | ||||
地 址 | 佛山分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02单元 | 邮政编码 | 528000 | ||||
招标监督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 | 联系电话 | 0757-28331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