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公告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采用挂牌竞买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公开挂牌竞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土地坐落 | 用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期(年) | 土地用途 | 竞买起始 | 保证金(万元)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
098104-267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小雁山南、广珠路以西地块 | 21910.01 | ≤25% | ≤3.2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 4908 | 981 |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公开挂牌竞买的方式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缴纳成交地价款外,另还须按规定向政府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二、竞买人必须是注册地址在顺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工商登记为准)和境外自然人(或境外法人、境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竞买人取得该地块后必须在顺德成立新公司,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事先申报新公司的股东构成、出资比例及成立时间,新公司境外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万美元,境外股东认缴出资必须在地块成交之日起90日内缴清(外币汇入及结算问题请咨询外汇管理局和经济促进局等部门)。
三、项目建设要求:
1、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协议书》和顺规条件(2011)7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具体约定要求进行建设开发。
2、该地块为限价房建设项目,住宅部分只可以建设限价房,建设限价房不少于740套,单套套内建筑面积60—90平方米,限价房最高销售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不能高于4429元/平方米。[有关要求详见《关于核定容桂街道限价商品房最高销售价格的复函》(顺规函[2011]178号)]
3、竞得人必须在2011年10月30日前领取项目施工许可证并进场施工,逾期动工,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土地发展中心有权按1万元/天向竞得人收取违约金。
4、本项目限价房的建设、销售和管理等问题,按《顺德区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顺府发[2010]42号)文件规定处理。
5、竞得人未能满足限价房的套数和单套套内建筑面积要求的,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不予办理预售、销售许可及合同备案手续。
6、地块成交后,受让人中的境外自然人、境外法人或境外其他组织从境外汇入的认缴注册资本合计800万美元到位前,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从2011年6月9日至2011年6月29日上午10时正止。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现场会于2011年6月29日上午9时30分举行。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设有底价)采用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竞买人可于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djjy.shunde.gov.cn)挂牌文件。本次公告后至挂牌现场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有意竞买人密切留意。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联系电话:0757-22836224、22836255、22836256
联 系 人:梁先生、欧阳先生、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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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