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公示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张梁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张梁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张梁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位于顺德区伦教熹涌工业区西环二路5号,主要从事塑料注塑。根据申请方申请,本次验收为阶段验收,验收范围为拉粒机1台。
经验收组现场核查,该项目实际规模与申请验收的规模相符。拉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引至高空排放。经佛山市中科院环境与安全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验收监测,该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应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其他各项环保管理措施达到审批文件的要求,建议通过验收,批准项目正式投入生产。
今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张梁塑料加工厂要继续加强对该项目的环保管理,不得擅自变更规模及工艺,并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顺德区伦教街道羊大路荔村东街路口(邮政编码:528308)
电话:0757-27758417
传真:0757-27735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