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三改办组织召开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政策相关配套操作细则的宣讲会
11月4日上午,区三改办组织召开了顺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政策相关配套操作细则的宣讲会。会议由区三改办主任助理劳璐均主持,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和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业务骨干参会,并就《顺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认定操作细则》等三份文件,面向镇(街)三旧改造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主办人员,以及区城市发展更新中心业务人员进行宣传解读。
宣讲会上,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林炳钊副部长着重从“新认定操作细则出台情况、认定流程调整、认定调整规定、内部管理规定”四方面内容,对《顺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认定操作细则》进行解读。
接着,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三旧改造服务科黄秀玲针对“新旧财税扶持政策对比、财税扶持操作细则具体流程、具体案例分析及历史问题处理情况”等几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顺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财政扶持操作细则》。
随后,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三旧改造服务科刘玉发科长对《顺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进行解释说明,明确“什么是无偿移交”、“如何计算应缴出让金”等具体问题。
最后,区、镇(街)两级业务人员进一步讨论解读的内容,并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现场互动交流气氛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