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顺民政人社监字[2016]第250号 佛山市顺德区裕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工资支付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拖欠梁贤昌、陈桂婵、欧敏宜、周瑞坤、黄杰雯、刘燕、洪玲、张冬梅、王艳春、冯琼新、李先德等11人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份的工资。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在本指令自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清梁贤昌、陈桂婵、欧敏宜、周瑞坤、黄杰雯、刘燕、洪玲、张冬梅、王艳春、冯琼新、李先德等11人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份的工资。 你单位应当在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材料书面报我局。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 系 人: 郭展雄 联系电话:0757-223817***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县前路38号大良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 中心五楼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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