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
农业简讯 第12期(总第33期)
佛山市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办公室编 2012年3月28日
我区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
3月28日,我局召开了三水区2012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对今年春天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区农林渔业局常务副局长李伟明主持,各镇(街道)林业分管领导和林业站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罗浩强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各镇(街道)的森林防火工作,对前期森林防火工作做了总结。然后,他分析了当前森林防火的形势,并对如何做好今年春防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安全、建设“产业新城、南国水都、广佛肇绿芯”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防火氛围。各单位在清明节、“五一”节期间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多措并举,加大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以及科学扑火,普及安全用火常识。
三是要强化火源管理,签订防火责任书。清明节和“五一”期间,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监督力度,安排镇村干部和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坚决管住森林防火区内各类野外用火。对重点火险区域、重点部位实行严防死守,控制易燃易爆物品上山,坚决堵住火灾源头。主要入山路口要派专人看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严禁采脂者进入山林作业。要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特别对春季农事的野外用火要严格监控,禁止随意烧荒、烧杂草。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等重点人员,要逐一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区要和各镇(街道)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各镇(街道)要和用火单位和林中种养户签订防火责任书,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把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五一”无火患。
四是要认真检查灭火机具和物资,防火物资不足的要迅速补充。对损坏的机具要及时维修。确保任何时候能拉得出,用得上。
最后,李伟明常务副局长特别强调:一、提高认识,注重宣传,特别是着重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引发森林火灾违法犯罪的后果;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级要明晰责任。做好森林防火预案,细化预案;三、夯实防火基础,各镇(街道)要完善护林员制度,按要求配足护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