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简报第五十五期(2002年)
《财政简报》第五十五期
(总第154期)
三水市财政局办公室编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打造改革强音,同奏胜利凯歌
——农税改革系列之三十二
农税改革奏响了胜利的凯歌,我市仅用40天时间,就全面完成了全市的农业税入库任务。截止12月20日止统计,农业税入库额1666.4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0%,比上年增收523.36万元,增长45.78 %。其中在12月13日前完成入库任务的有河口、白坭、乐平、金本、南边五镇。
农税改革前,我市每年农业税组织入库是分夏收和秋
收两次进行的,历时半年以上的时间,采用的是逐家逐户催收的“人海战术”办法,不但时间长,而且也花费不少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产生的工作效果亦不好。实行农税改革后,理顺了农村、农民的各项税费,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采用信息网络的科学征收手段,实行切合实际的征管办法,从而创造农业税入库进度快的奇迹,开创了农税征管工作的新局面。
一、农业税计税土地准确合理。农税改革工作,在计税土地方面经“四查二张榜一确认”,虽然核增面积近2万亩,但由于核查资料准确、合理,纳税人之间承耕土地面积达致平衡,各村民小组和承耕户对此心服口服,这是做好农税入库工作的基础。
二、农民税费负担规范合理。农税改革后,实行“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仅开征一种税”的办法,农业税率按常规的7%征收,杜绝了以往税负重叠现象,同时,农民承担的农业税是按实土地面积计算出来的,并非“一口价”,税赋水平合理。这是做好农税入库工作的根本。
三、农民取得减负的实惠。农税改革后采取“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的改革措施,有力地遏止了农村“三乱”现象,农民减负率达28.76%,从而使农民从中得到了最大实惠。
四、实行科学化农业税征管手段。农税改革前,对农业税的征收,一要市镇村三级干部逐户催收;二要政府、财政、粮食、银行四方面相互协调;三要担粮***入库。仅农民缴粮入库就需要时间一至两天。农税改革后,市财政部门利用全市信用社网络,省财政厅和软件公司支持下,成功开发了农税征管系统,各镇只需把各农户的资料输入征管系统,经纳税人同意,就可在信用社各个营业点自动抵缴,并且即时达帐对帐和开具合法完税证。正如省电台于11月份对征管系统测试的评价是:一是减少征管环节,二是减轻征收成本,三是税额及时足额入库等。这是做好农税入库工作的保证。
五、理顺历史遗留问题,弄懂政策,吃透政策。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借农税改革契机,根据本地实情,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将“市政建设、公益、市政农田水利、新村建设和农民建房、办公、公路交通、退耕”等占用的6.4万亩等非生产及经营性的计税土地,经层层审核后及时剔除出来,不再在农民身上分摊这些额外的农业税。
我市虽然取得阶段性的胜利,但还要继续抓好整理、巩固、完善工作,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从根本上推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从而改善镇村财政困难状况。
(市税改办供稿 陆 峰主笔)
发送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税改办 三水市人大 市委 市政府 市政协 市纪委 市经贸局 各镇(区)财政所 蒋顺威书记 陈汉波主任 李贻伟市长 梁盛桂主席 刘新容副书记 陆卓清副书记 杨北林常委 农村税费改革领导组成员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