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混合燃烧喷射装备精密自动化设备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广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环境保护局拟对高效混合燃烧喷射装备、精密自动化设备项目(一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汇金工业城7号建设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人民币5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为26669.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4573平方米。一期项目主要从事精密自动化设备及其配套产品组装生产,预计年产精密自动化设备及其配套产品1000台。项目员工约200人,其中160人在厂内食宿,40人在厂内就餐不住宿,年工作日约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
一期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成型试验机1台、电焊机5台、空压机5台、压缩机电脑综合测试仪1台、直流电源1台、恒温箱1个、高速电机1台、振动仪1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3年7月25日审批了佛山市三水区广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高效混合燃烧喷射装备、精密自动化设备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白环复[2013]22号)。
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排入白坭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和食堂油烟。车间内加强通风换气,减少焊接烟尘等废气对环境影响;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废气治理设施由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已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并严格限制工作时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三、监测结果
一期项目监测时生产负荷达75%。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食堂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标准限值。监测结果详见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三水)环境监测Y字(2015)TR1510028-001号。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机械设备应做好减震、密封、隔音等处理措施,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四)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制订环保应急预案,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8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联系电话:0757-8756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