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大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技改(清洁能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市大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大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技改(清洁能源)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大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厂内原4吨燃非清洁能源锅炉(型号为DZL2-1.25-AII)更换为一台2吨燃天然气锅炉,原锅炉在2003年8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三环复[2003]298号),于2012年12月25日取得验收批复(三环验[2012]239号)。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开发区内建设。项目投资50万元,年工作日300天。项目锅炉以燃液化气为燃料,年消耗约450000立方米。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6年4月28日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三乐环复[2016]24号)。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
三、检验结果
1、项目2吨燃气锅炉经检验可正常运行,检验结果详见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查研究院出具的《锅炉运行工况能效测试报告》(报告编号:BGD-E01601025)。
2、燃烧废气依托原锅炉废气排放口(FQ-340001)排放。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及建议
(一)在营业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避免噪声、污水、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控制营业时间,晚上22时至翌晨6时及中午休息时间不得进行高噪声营业。
(三)必须严格按照环评登记表及审批意见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
(四)营业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7日至9月13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 真:0757-8765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