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至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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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5日发表
广东至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至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八巷区生态环境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至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至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奉恩乡龙坑地(原旧砖厂) |
环评机构 | 逸泓水务环境(广东)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技改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奉恩乡龙坑地(原旧砖厂)(中心地理位置:北纬 23°16′52.594″、东经112°57′23.566″),技改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技改项目不改变产品方案,只增加人造石英石生产线原料石英砂预处理工序;同时“以新带老”改进现有项目有机废气处理措施改为“低浓度有机废气干式过滤+沸石固定床交替吸附+脱附气/高浓度有机废气高温焚烧”高效处理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技改项目新增干燥炉协同焚烧生产线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气和脱附后有机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排放限值”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燃气锅炉较严者。原料石英砂预处理破碎、分级、制粉过程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VOCs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苯乙烯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VOCs物料需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关要求进行全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及管理。 2、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等要求。 |
2021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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