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鋐为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三水鋐为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鋐为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2018年8月30日至9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芦苞镇华龙路6号 邮 编:528139 联系电话:0757-872326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鋐为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鋐为电器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三水大道北497号之一F5嘉丽雅家居用品有限公司F5车间自编1 |
环评机构 | 贵州省安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三水大道北497号之一F5嘉丽雅家居用品有限公司F5车间自编1,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2911.2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11.26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炊具、电器配件的加工生产,年产不锈钢炊具、小家电配件450吨。项目员工4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一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生产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废喷淋水,项目年产生活污水486吨,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入欧边涌;项目治理设施产生的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清渣补充水量,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喷砂粉尘、抛光粉尘和焊接烟尘。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有组织排放部分收集处理后经15米烟囱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第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部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项目抛光工序产生的抛光粉尘有组织排放部分收集处理后经15米烟囱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第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部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项目焊接产生的烟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废料、金属粉尘、喷砂粉尘和废弃包装物属于一般固废,边角废料、金属粉尘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喷砂粉尘回用到生产,废弃包装物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 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
三水区芦苞镇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