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环保联合区安监质监公安消防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自新环境保护法颁布,特别是812天津滨海爆炸以来,高明区环保局加大了对无环保手续中小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的监督及查处。日前,区环保局联合区安监、质监、安监、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对佛山市高明华涂士化工涂料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对佛山市高明华涂士化工涂料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建设现状以及各项手续补办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发现该公司已于2008年9月26日通过环评手续(明环工业表[2008]085号),但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主体工程却已投入使用。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使用简单活性炭处理,部分废气未能完全收集。检查组已经对佛山市高明华涂士化工涂料有限公司派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补办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及对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进行深化治理。区安监、质监及公安消防大队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通过本次联合执法检查,规范了工业企业对依法依规生产,对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生产的工业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
下一步,区环保局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存在违法生产的企业实行“零容忍”态度,将对其进行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