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举行汕头公安2集体3个人获表彰
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表彰大会对全国公安队伍涌现出的英模典范和立功集体进行通报表扬,我市公安机关共有2个集体和3名个人受到表彰。这不仅是汕头公安的荣誉,更是全市公安民警用拼搏书写忠诚,用汗水诠释奉献,用生命捍卫平安的有力印证。
会上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命令,并向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据悉,汕头市公安局共有2个集体和3名个人受到大会表彰。其中,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湖大队二中队获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称号;一单位(***单位略)获授“全国公安优秀基层单位” 称号;汕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林伟平获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邱松昂获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焕忠获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2022-5-27《汕头日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