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重大隐患停产整顿
高明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时刻绷紧安全弦
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陆佩仪报道:昨天,高明召开2015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提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会议传达了全市安全生产暨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以“三大行动计划”为引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力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据统计,今年1~9月,高明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实现两位数的大幅度下降。其中,全区1~9月发生各类事故293起,同比下降18.16%; 事故死亡36人,受伤396人,同比分别下降23.4%和15.57%。
在落实安全生产“三大行动计划”中,高明区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着力***各种安全生产监管难题,取得初步工作成效。
例如,在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政策宣讲行动”计划中,高明区全面完成了辖区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工作任务,共培训主要负责人1025人次,定时对负责人做安全培训工作; 在开展“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中,进一步完善了市信息系统的企业“一企一档”信息,通过应用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企业的隐患整改率为99.87%;在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指引行动计划中,高明所推荐的典型引路企业,得到了市安委办的认可。
尽管如此,会议提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如8月24日位于荷城街道富湾的瑞丰海绵厂发生火灾事故,致一死一伤,这是高明区近年来首例火灾死亡事故。目前已进入秋冬季节,天气干燥,工厂企业进入生产旺季,是火灾的高发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赖剑文要求,各单位需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突出危化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专项整治,防范粉尘爆炸专项整治,餐饮行业使用煤气专项整治。“更加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赖剑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