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欧尚精典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欧尚精典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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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高明区欧尚精典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佛山市高明区欧尚精典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村上塱开发区西边宅基地南起第12座 |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欧尚精典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本项目)拟投资30万元人民币,租赁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村上塱开发区西边宅基地南起第12座(中心地理坐标:E 112°47"42.7",N 22°51"37.8")作为经营场所,主要从事水泥构件的生产加工。租用面积为300m2,包括1栋单层生产厂房。年产水泥构件6000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 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氨氮近期,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完善前,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内河涌;远期污水处理厂建成完善后,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近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远期: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大气污染 物生产车间粉尘在产污工位自然沉降后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固体 废物生产区边角料交由相关单位收购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员工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理噪声设备噪声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机械阻尼隔振、减震降噪等措施;定期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故障噪声;加强车间的密封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区限值其他无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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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