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教学区1622号楼2728号楼及地下室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571号
关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教学区16-22号楼、27、28号楼及地下室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教学区16-22号楼、27、28号楼及地下室单体方案(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国豪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二期教学区16-22号楼、27、28号楼及地下室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西、明富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1.二期教学区16-22号楼建筑面积330***.69平方米,计容面积27849.04平方米,基底面积7633.02平方米;
2.二期教学区27号楼建筑面积18473.31平方米,计容面积18438.53平方米,基底面积3306.52平方米;
3.二期教学区28号楼建筑面积9585.89平方米,计容面积9555.39平方米,基底面积3924.69平方米;
4.二期教学区地下室建筑面积3986.71平方米。
六、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5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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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加密-27号楼20180913_t3 Model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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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加密-16-22号楼20180914_t3 Model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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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加密-28号楼180914_t3_t3 Model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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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加密-中学教学区地下室_t3 Model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