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锅炉脱硝技改工程脱硫除尘改造脱硝应急池体和围堰调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的申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拟对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锅炉脱硝技改工程、脱硫除尘改造、脱硝应急池体和围堰调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硝技改工程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厂区内,项目占地面积32396.7平方米,总投资2100万元,全部用于废气深化治理环保投资。《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硝技改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6月6日通过环评审批(明环工业表[2014]12号),《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除尘改造、脱硝应急池体和围堰调整及临时烟囱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9月18日通过环评审批(明环工业表[2015]123号)。项目工程内容为:主要生产设备3x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2x15MW抽汽冷凝汽轮发电机组不变,每台锅炉配置1套“炉内SNCR系统”及1套湿式电除尘器进行脱硝及脱硫除尘改造,并配套氨水溶液储罐、氨气吸收罐、氨水溶液输送循环模块等技改设施;同时结合脱硫除尘改造工程风险评价调整设置符合要求且可实际操作的事故应急池和氨水储罐围堰。本次环保验收针对上述已建成的配套环保设施,项目的临时烟囱工程尚未建设,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二、现场勘查情况
(一)废水情况
项目产生的湿式除尘器洗涤废水同脱硫废液一同运至溢达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情况
项目燃煤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烟气和脱硝过程中部分未参加反应的氨气,一并通过“炉内脱硫+炉内SNCR脱硝+静电除尘+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经150m高烟囱排放;项目氨水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氨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情况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机械的运转会产生噪声,厂方做好声源的屏蔽减噪措施,选用隔音、防震、吸音等降噪材料并合理布局机械设备。
(四)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后,在广东省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完成了格式审查后备案登记(备案编号:粤环应急备〔2015〕8号)。项目设置了适合实际的氨水罐区围堰和事故应急池用于事故时废水的收集。
(五)经现场检查,项目具备环保审批手续,制定及健全了各项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配置了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
三、验收监测情况
广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锅炉脱硝技改工程、脱硫除尘改造、脱硝应急池体和围堰调整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正常、工况稳定,其生产能力符合验收条件(即工况达到75%以上)。
(二)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燃煤锅炉废气采用脱硫除尘改造、脱硝等措施处理后通过150米高烟囱排放,各项目检测结果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脱硝过程中部分未参加反应与烟气一起排放的氨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三)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四)项目厂界相应监测点位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分别为93.2吨/年和212.82吨/年,满足环评批复(明环审[2015]123号)中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