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短信群发器获利
非法经营获刑六个月 |
见习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李钊报道:农民网上自学并购买配件,组装了三套具有发送功能的短信群发器,并销售其中一套,获利万余元。近日,高明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磨某是来自广西的一名农民。2014年2月,磨某从网上看到有关短信群发器的图文信息,对电脑感兴趣的磨某便对照网上图片,从网上购买了相关零件,自行组装起来。不到一个月时间,他组装成功三套具有发送功能的短信群发器。“其实我不懂它的工作原理。”当被问及如何学会制作时,磨某说,“就是对照网上的相关图片,自己摸索着组装,装好能充电就基本可以了。” 装好短信群发器的磨某在网上注册了新的QQ号,并联系到了买家杨某。随后,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的一间出租屋内以12400元的价格,出售了一台短信群发器给杨某。事发后的磨某尚不知自己犯罪,他认为,杨某是做生意的,买来发送广告、推销商品而已,并称自己就经常收到这类信息。当被公安干警告知短信群发器的买者往往用来发送诈骗短信或垃圾信息,并实施犯罪行为时,磨某顿时为自己的无知感到后悔。 法庭上,磨某深深自责,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高明法院经审理认为,磨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利用短信群发器设备实施违法犯罪严重危害国家通讯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市民在收到要求转账、汇款短信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发现有诈骗行为的,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