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怎认定你来提意见
区农林渔业局公开征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意见
高明荷城塘肚村农民使用手扶车。(资料图)/佛山日报记者黎汉沿摄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新型职业农民概念方兴未艾,如何管理培育这些新时代农民,成为各地需要解答的疑难。近日,高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意见,迈出规范化培育管理新型职业农民的一步。
根据《办法》,高明的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有一定资金投入且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新时期农民,其主要构成可分三大类别: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分别对应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产业工人、农业雇员等不同农业生产群体。
区农技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与之前推广的职业农民概念不同,新型职业农民对入选人员的要求更加高,因此《办法》提出,即使是最初级的新型职业农民,每年也必须参加累计不少于90学时或不少于15天的专门培训学习,并且通过相关的专业考试,才能获得政府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一旦农户获得上述证书,则其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获得多种政策优惠和补贴,这也大大有别于以往职业农民“听完课就算”的惯例,成为高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一个亮点。
譬如,如果是大学以上毕业生持有《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他就可享受各级政府有关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待遇;区内各涉农金融机构也应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融资便利,允许其以农业机械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抵(质)押贷款等。
此外,在同等条件下,新型职业农民更可比普通农民优先享受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机购置补贴、能繁母猪养殖补贴、“政银保”农业贷款、农村妇女小额贴息贷款等多种涉农政策优惠。
区农技中心相关负责人希望,通过《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升高明农民综合素质水平和专业技能本领,加快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
据悉,《办法》现正挂在区农林渔业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市民有意见或建议,可在本月21日前向区农技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