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广佛畜牧有限公司新布江猪场(补办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广佛畜牧有限公司新布江猪场(补办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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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广佛畜牧有限公司新布江猪场(补办手续)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广佛畜牧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高明区杨和镇新布江村 |
环评机构 |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育种出售,出售规模为每年10000头仔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经格栅预处理后的养猪废水一起进入沉砂集水池,再依次进入厌氧反应池、沼液贮存池、好氧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进入项目厂区内稳定塘进行深层治理,稳定塘水质达标后最终排入附近IV类水河涌。 (2)养猪场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油烟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经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 (4)猪粪采用“腐熟堆肥法”处理成为有机肥料,用作场区内山地肥料或外卖还田,沼气池产生的沼渣收集后用于鱼塘喂鱼或外卖附近村民作农田肥料;病死猪只采用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餐余垃圾统一收集后按要求处理。 |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