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对中心城区核心区(除西江产业新城范围外)21条城市道路进行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合计建设总长度为55.75公里(新建类12条,长26.5公里;提升类9条,长29.50公里)。 质量要求:设计深度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审批;所有图纸设计深度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设计图纸深度要求及编制施工图预算要求。 服务期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项目费用:估算费用为61.74万元(最终以区财政核定的设计费金额下浮20%为准,价格含税。) 付款方式:以区财政批复的支付方式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 (2)在佛山市高明区有市政道路设计经验(需提供一个或以上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的设计合同复印件); (3)在佛山市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和不少于5个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为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 (5)本工程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6)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A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为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且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 5、投标人符合我中心信用和满意度评价要求。 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29号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机械安全股(608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装订成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提供投标人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6、在佛山市有市政道路设计经验(需提供一个或以上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的设计合同复印件)。 7、提供投标人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A级证明文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8、在佛山市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注册地在本地且租赁村集体物业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村委会证明原件;外地公司在佛山的驻点须为商业用途并提供租赁合同)和不少于5个技术人员(需提供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注: (1)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抽签时间: 2021年7月29日上午9时10分(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抽签地点: 高明区荷富路829号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905室。 其他要求说明: 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30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