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佛山市梓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佛山市梓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经我局调查取证,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孙水付等4名劳动者2018年9月工资17262元;未及时足额支付孙水付等4名劳动者2018年10月工资15570元。我局于2019年9月2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南人社监催字〔2019〕6-19号。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单位,且本案我局已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处理,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南人社监催字〔2019〕6-19号)
2019年9月23日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南人社监催字〔2019〕6-19号 佛山市梓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孙水付等4名劳动者2018年9 月工资17262元;未及时足额支付孙水付等4名劳动者2018年10月工资1557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局于2019年3月8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南人社监理字〔2019〕6-240-243号)。 因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对我局作出的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不服,可于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 特此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罗村罗湖一路28号 邮编:528226 联系人:朱志兵、梁炜 联系电话:(0757)8***31899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