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促进局: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以下简称“《市入库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 开展项目库入选申报工作,以下事项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项目验收和完工评价
(一)设备事前奖励项目
已获得2019年省设备事前奖励资金扶持的项目,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工的,可申请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有关工作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市入库通知》*** 2)执行。申请验收的单位须于 2020年6月29日前将项目验收申请材料(需编写目录,双面打印并胶装,专项审计报告需附省入库通知***5设备购置明细表)提交到所在镇(街道)经促局。各镇(街道)经促局填写好《申请项目验收(完工评价)情况汇总表》(《市入库通知》***4),并将企业验收材料(一式三份)于2020年7月3日前上报我局。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验收有关工作。
(二)设备事后奖励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
根据省入库通知,申报设备事后奖励项目或贷款贴息项目的,项目须在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通过了项目完工评价。项目完工评价有关工作按照《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3)执行。申请项目完工评价的单位须于2020年6月29日前将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需编写目录,双面打印并胶装)提交到所在镇(街道)经促部门。各镇(街道)经促局填写好《申请项目验收(完工评价)情况汇总表》(《市入库通知》 *** 4),并将企业验收材料(一式三份)于2020年7月3日前上报我局。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完工评价有关工作。
二、入库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 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和承诺函(***1),于2020年7月28日前通过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打印申报材料交镇(街道)经促局初审。申报材料需编写目录,双面打印并胶装。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请各镇(街道)经促局按照省入库通知要求,对 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经促局需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项目汇总表(省文件***7)、镇(街道)统计部门出具的项目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的证明(***2)、设备购置明细表(可编辑电子版)、借款明细表(可编辑电子版)上报我局。
***:
1.承诺函.doc
2.项目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情况表.xls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