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边社区道路市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沥建201501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谢边社区道路、市政改造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谢边社区居民委员会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谢边社区道路、市政改造工程,本工程造价约***7万元。本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5年3月,竣工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前完工。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注:因本工程为谢边社区内多个经济社的道路、市政改造,部分施工用地涉及周边居民建筑等,为了确保投标单位中标后能顺利进场完成施工,建议各投标单位投标前到各经济社(梁边村、石桥头村、白坭坎村、东义村、谢边村、西滘村)实地勘察并了解实际情况,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或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锁定的人员中选取。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市政相关专业包括:市政道路、市政工程、市政给排水、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市政桥梁、市政道桥、给排水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3)施工员: 至少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在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购买近半年(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印章】。如不依时提供资料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4、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曾独立完成过1项以上(含一项)工程造价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施工业绩须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中标信息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网站(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的网上查询路径,若不能提供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则须提供该业绩工程的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发包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5、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备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及其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能为锁定状态。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指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为准,并提供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指项目负责人)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7、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且相关证照原件齐全的投标文件。
(3)信誉要求(企业状况):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投标人被列入南海区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并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自列入不诚信名单之日起,投标人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5)本项目要求投标担保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3日16 时30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农商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并经交易中心人员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开户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信和支行;③账号:8002***********75;④款项来源:谢边道路改造招标文件费。
时间: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3日16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234970-829 传真:0757-81234971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资料、《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招标文件费银行缴款凭证、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等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 2015年3月30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当场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大沥镇政务网 (http://dali.nanhai.gov.cn)、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www.nhcet.com)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谢边社区居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地 址:桂城天安数码城二期802室 |
邮 编: 528231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杨先生 | 联 系 人:孔先生 |
电 话:0757-85528282 | 电 话:0757-81234970转829 |
传 真: | 传 真:0757-8123497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15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