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加装电梯每座补贴3万元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华通讯员/吴静华)南海区旧楼加装电梯可申请补贴啦!记者昨日从南海区住建部门了解到,自2014年1月1日起具有合法报批手续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每座可申请3万元的财政补贴。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是指,在南海区内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4层及4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单一产权住宅,或个人自建房,或已列入征收拆迁改造范围的住宅不在补贴范围内。
“这个办法出台,是为了回应市民加装电梯的诉求,降低加装电梯的成本,鼓励旧楼加装电梯。”南海区住建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据统计,自2014年至2017年11月,南海共有20多宗加装电梯申请获批并取得规划许可证。
根据办法,每座电梯统一定额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区财政、申请补助的加装电梯工程所在镇(街道)财政按照5∶5比例进行发放。专项补助资金可用于加装电梯工程购买电梯设备及建设费用、电梯维护保养费用等。
申请要加装电梯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由委托人向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领取专项补助资金手续,申请时要承诺保证专项补助资金按照提交的使用计划专款专用。各单位均审核通过后,区住建部门、工程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将专项补助资金划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