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南海区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回购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南府〔2011〕437号 |
关于明确南海区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
回购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实施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建设计划的决定》(南常发〔2011〕66号)有关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同意我区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将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纳入区财政回购范围。为规范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管理,加快推进我区截污管网建设,现就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回购资金使用办法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应按照《关于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南府复〔2010〕959号)明确的招投标主要条件积极开展和推进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二、各镇(街道)作为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的建设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负责支付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的回购资金。
三、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区财政局承诺支付有关回购资金,区财政局对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属地镇(街道)出具回购资金保证函,以利于镇(街道)开展贷款工作。
***:1.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实施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建设计划的决定(南常发〔2011〕66号)
2.关于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南府复〔2010〕959号)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任木旺,联系电话:86232154,136****5883)
***1:
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文件
南常发[2011] 66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实施截污管网(二期)
BT项目建设计划的决定
(2011年10月24日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通过)
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实施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建设计划的议案》。会议认为,区政府拟通过BT方式,投入51000万元,专项用于加快推进二级管网建设,这对我区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生活环境,促进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有重要作用。会议决定,同意区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将上述5个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纳入区财政回购范围,解决建设资金的问题。
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
2011年10月24日
主题词:常委会 财政预算 △BT项目 决定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政府代理区长郑灿儒,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涛根,区政府办,区财政局。
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25日印发
***2:
南府复〔2010〕959号
关于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
区市政局:
南市政〔2010〕111号文收悉。经研究,根据《关于截污管网(二期)BT模式建设工作会议纪要》(〔2010〕128号)精神,同意你局关于截污管网(二期)BT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请你局会同各镇(街道)、区财政局等部门推进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市政 批复
抄送:黄福洪常务副区长、刘涛根副区长,区财政局、发改
局、招标办、重点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