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605民初11238号案原告黄月华诉被告梁文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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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4日发表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梁文婷:
本院在审理(2018)粤0605民初11238号案原告黄月华诉被告梁文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粤0605民初112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黄月华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结,案件受理费全额收取计2300元(原告已预交23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本公告发出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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