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兴朗庭园(村民公寓含地下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禅城区兴朗庭园(村民公寓、含地下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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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链接 |
佛山市禅城区兴朗庭园(村民公寓、含地下室)建设项目 | 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股份经济联合社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西侧、南北大涌东侧、塱沙路南侧 |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 规划用地面积为84268.20m2,净用地面积为49806.47m2,总建筑面积为182377.44m2,计容总建筑面积134056.87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0126.06m2,其他公建面积2507.09m2,拟建9层中高层住宅26栋,配套有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等,不设商业功能,居住户数856户,居住人数约2996人,共设机动车停车位1221个。 | 施工期: 1、施工过程的施工污水中含有的泥沙与油类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应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沉降; 2、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施工场地进行围蔽,禁止中午和夜间施工; 3、施工现场进行围蔽,设置防尘网、路面洒水抑尘、设计合理作业路线; 4、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泥、渣土、地基开挖的余泥、施工剩余废物料等金属建材和部分木材、竹料经再加工后再利用外,其它固体废物及时清理。 营运期: 1、生活污水、地下停车场清洗废水纳入东鄱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居民厨房油烟经家用抽油烟机通过内置烟道引至顶楼排放;备用发电机按《普通柴油》相关要求采用含硫率< 0.035%的轻质柴油作为燃料。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单位调查结果表明:100%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赞成; 个人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周边被调查群众均表示对本项目有所了解;参加调查的公众中98.63%的人选择了支持项目建设,1.37%的人表示无所谓,无人表示反对本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