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试行违法建设纳入安全监管备案
记者昨日(29日)从禅城城管部门获悉,禅城出台实施《对违法建设纳入安全监管备案的处理流程(试行)》,推动把符合条件的违法建设纳入安全监管,当事人通过补缴处罚、聘请日常监管等方式,可正常使用违建及取得收益。
禅城计划于2018~2020年三年内完成约1600万平方米违建的治理。禅城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些违法建设暂时难以开拆,如果不拆,就存在消防、安全、环保等多方面的隐患,如若缺乏有效监管,极易酿成重大事故。”新出台的《对违法建设纳入安全监管备案的处理流程(试行)》(下称《流程》),有望解决历史存量违法建设监管缺失困境。
哪些违法建设能纳入安全监管备案?《流程》规定,在2018年4月1日《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 施行前产生的违法建设,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认定为不能补办手续又暂时不能拆除的,且不涉及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或其他相关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不宜纳入安全监管的情形,经过相关部门专家组或者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后,可纳入安全监管对象。
满足条件、提交资料后纳入安全监管备案的违法建设,将暂予以中止拆除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处以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违法建设纳入安全监管为期2年,由当事人及第三方安全监管机构日常监管、各镇街属地监管、区各职能部门行业监管形成三级同步监管,确保安全使用。监管到期后,当事人须无条件自行拆除或向属地镇街申请延期。(转载: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