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迅速开展2015年春节前房屋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查行动的通知
禅建发〔2015〕3号
南庄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各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临近春节,为进一步做好预防处置房屋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妥善化解劳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以及2014年12月17日市住建管理局信访工作会议(预防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作专题)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到2015年2月17日,开展房屋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禅城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清查重点
(一)建设单位(业主)工程款支付情况,是否存在拖欠情况;
(二)施工企业(含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是否存在拖欠情况;
(三)监理单位是否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职责;
(四)各建设、施工企业(含分包单位)是否开展劳资纠纷隐患排查、有无建立劳资矛盾化解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
三、活动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4日)。由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组织对所属全部工地自有劳务用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自查,填写《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领域劳务用工自查情况表》(见***1)。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用工行为,各责任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并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对所属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作出承诺,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二)复查阶段(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31日)。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根据各企业上报的自查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开展全面复查。并建立清欠工作周报制度(见***2),于每周五向我局上报辖区内的拖欠工资事件以及处理情况,重大事件必须做到即知即报。
(三)督查阶段(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2月17日)。我局将在各企业自查、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复查的基础上,组织督查抽查。
四、奖惩措施
(一)将清查工作与加大诚信管理力度结合起来。在清查中,发现严重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企业,将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企业列入黑名单,并进行诚信扣分
(二)将清查工作与招投标工作、社会舆论结合起来。对严重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将予以通报,抄送市、区招标管理部门,警示相关部门限制其招投标;并报市局上报省住建厅予以公开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筑工地欠薪清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排查稳控工作。
(二)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要认真组织力量对所属的建筑工地劳资纠纷展开全面检查,重点针对曾经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闹事或上访事件的项目,特别是近期因欠薪引发上访的项目,切实掌握实情,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做好预警防范工作。
(三)各建设、施工企业、监理企业2015年1月14日前将开展建筑房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查情况及《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领域劳务用工自查情况表》、《承诺书》报送我局及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领域劳务用工自查情况表
2.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领域工资清查工作周报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1月5日
(联系人:李博文 电话:83879691)
禅建发[2015]3号关于迅速开展2015年春节前房屋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查行动的通知.doc(请点击打开)
***1: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领域劳务用工自查情况表.doc(请点击打开)
***2: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领域工资清查工作周报.doc(请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