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完成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成果区级初验
我区已完成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根据《广东省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验收暂行办法》确定的验收程序,需由我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对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的各项内容进行初验。为此,6月28—29日,我局与区经济促进局组成的区基本农田调整划定验收工作小组先后到伦教、北滘、陈村、乐从、勒流、龙江、均安、杏坛8个镇(街道)进行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初验。相关镇(街道)主管领导及镇(街道)的验收小组成员参加了验收工作会议。初步验收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实地抽查验收确认的方法进行:先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汇报所在镇(街道)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的情况;再由区基本农田调整划定验收工作小组对镇(街道)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的各项内容和成果进行初步验收;最后选取1—2个新调入基本农田地块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工作小组一致认为,各镇(街道)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程序和结果符合验收标准,全部通过区级初验。
目前,我区已按规定向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申请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