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关于明确建筑群体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单体工程范围划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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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8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加快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开工,避免在办理工程许可或验收时地下建筑部分漏计、工程范围不一致等问题,保证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备案和房产办理等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建筑群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划分要求通知如下:
多塔楼加裙楼工程(包含带地下室工程),在工程报建审批时,原则上应统一按以下方法划分:在塔楼裙楼之间按施工缝、后浇带将群体工程垂直切割到首层,地下室可水平切割为独立的单体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每个单体工程应具有独立使用功能和结构完整性(包含基础等主体结构),实行一单体一证。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含施行之日)。9月1日起含当天申报的项目按本通知执行,施行前已申报的项目按原规则执行。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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