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举办2007年全市司法所长业务骨干培训班
市司法局杨衍卓副局长在会上讲话
培训班现场
为切实抓好基层司法所骨干力量的综合素质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所长和业务骨干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市司法局于8月20日——8月24日在顺德区举办了2007年全市基层司法所长、业务骨干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专门邀请了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科主任谢建民医生、市委政策研究室徐彦文副调研员、广东司法警官学院胡新祥教授、佛山市天地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毅律师分别作了题为“心理干预技术在司法调解工作中的应用”、“大力推进富裕和谐佛山建设”、“积极构建四种机制,提高对话能力,开创司法工作新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讲座;市司法局杨衍卓副局长专门为全体学员作了题为“协办公证的基本要求和关键环节的把握”专题授课;禅城区石湾镇司法所所长罗炎曾等人分别作了司法所长工作经验介绍。本次培训班还专门组织全体学员赴往江门市参观学习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业务工作经验。
杨衍卓副局长在培训班结束时作了详细的总结。他指出,本次培训班在局党委的重视与支持下,在办班内容、讲课老师的选聘以及学员生活方面的组织和安排,表现出了较高的水平,本次培训班顺利实现了计划目标,完全达到了预期目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司法所长、业务骨干培训班,梁海泉局长更明确指示要集中资源办好这次培训班,务求取得实效。二是这次培训班能够针对基层工作的情况特点,从课程的搭配以及授课老师的选聘方面都充分照顾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实际需要,讲课内容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三是全体学员在上课过程中能够做到专心听讲、开动脑筋,并且主动与授课老师进行问题探讨和互动,表现了良好的个人素质。杨衍卓副局长还向全体学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学员要注意终身学习这一永恒话题,要不断进修,及时更新个人的知识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要求。二是在基层工作必须妥善处理好现实、法律和政策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灵活处理好基层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做到为民解困、为政府分忧。三是司法所工作人员要理顺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的相互关系,注意角色转换和严格依法办事,从而降低今后工作的被动因素。四是学员互相之间尽量利用好培训班这个平台进行沟通、交流,互相借鉴经验,取长补短,共同促进。
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学员们都表示,本次培训班课程安排合理,授课教师水平较高,能理论联系实际,讲课生动形象,使大家获益匪浅;同时通过参观学习江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业务工作,学到许多有用的经验和工作方法,开拓了视野,启示颇多,更加增强了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