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对塘西路二期工程乐平段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今日(4月14日)上午,乐平规划建设办组织了执法、公安和村委会干部约20人对范湖至三水农场一级公路塘西路二期乐平段征地范围内1970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乐平规划建设办在2007年已对范湖至三水农场一级公路塘西路二期征地拆迁有关事项发布了通告,并对塘西路征地范围内违法建筑业主进行多次教育和劝告。
在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规划建设办的负责人表示:对违章建筑和在通告发布之日起新建、改建、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并责令自行拆除,对屡次劝告和教育无效的,执法人员将进行强制拆除;拒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对于使用暴力阻碍征地拆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各业主不要存有侥幸心理,执法人员将依法进行征地拆迁工作。
乐平广播电视站:王乐
2009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