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运期间禁止空飘气球
亚运期间,我市将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等实行空中管制,时间从11月10日到12月20日。对于违反规定的飞行活动,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为确保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活动安全,省人民政府10月19日发布通告,决定自11月10日零时至2010年12月20日24时,对包括我市在内的广州、深圳、珠海、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揭阳12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管理措施。
根据通告内容,管制期间,禁止使用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飞行活动。经批准用于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庆典活动、航拍、电视转播以及警务、应急救援、引航、气象探测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飞行活动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公安机关以及民航、气象、体育等部门可以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起降场地采取临时封闭措施,或者要求相关单位对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封存措施。
公告同时还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飞行活动,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理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理。(温扬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