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区公务员进行三项内容全员培训的通知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市行政学院的培训部署和安排,经研究,决定在6月份对全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公务员,下同)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简称“三项内容”,下同)的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在职公务员。
二、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三)《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公务员在以下三方面提高认识,从而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一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政府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是建设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措施。二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是约束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权利、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制度规范。三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是***从科学发展的高度给珠江三角洲地区赋予新定位、是推动珠江三角洲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四、培训方式、安排
培训采取脱产学习与业余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复习、考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时间为4天,其中2天半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用1天半的时间学习“三项内容”,用半天时间集中观看光盘,半天时间复习);剩下1天半时间由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市行政学院组织脱产学习和考试,其中1天时间进行集中培训辅导,半天考试。整个培训于6月上中旬进行,实行全区统一安排,市统一选派师资,统一组织考试,分期分批实施,统一登记发证。
五、培训经费
培训班的培训经费全部由市财政支付。
六、考试考核登记
本次培训要进行开卷考试,对成绩合格者,由市行政学院发给“培训证明”。考试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凡不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培训过程中要实行严格考勤登记,凡缺课一半及以上的必须补足课时才能参加考试。
七、培训时间、地点及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请于6月3-4日期间派人到区人事局领取培训教材(领取教材地点:区政府大院4号楼区科技局一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7757268)。
(二)各单位组织自学安排在6月8--10日进行,学习地点设在各单位,请各单位指定专门领导和人员负责组织好本单位的人员学习。
(三)各单位参训人员集中辅导的时间为6月11--12日,分两批次进行,每批次培训时间为一天,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为集中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设在三水西南影剧院。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佛山市三水区公务员“三项内容”全员培训集中辅导人数安排表》(详见***2)中的人数安排情况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四)培训考试时间为6月16至18日,分五批次进行,每批考试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其中,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的考试地点设在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办公大楼11楼会议室,公检法司以外的机关考试地点设在中共佛山市委党校三水函授点(地址:西南文锋东路21巷7座,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后面)。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区公检法司以外机关公务员“三项内容”全员培训考试人数安排表》(详见***3)和《区公检法司机关公务员“三项内容”全员培训考试人数安排表》(详见***4)的要求落实好参加考试的人员,并于5月29日前将《佛山市三水区公务员“三项内容”全员培训考试名册表》(详见***5)及其电子文档报区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股(邮箱地址:rsjkfg@ss.gov.cn,联系人:莫振洪,联系电话:87757268)。
(五)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区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全员培训工作。一方面要利用全员培训的良好时机,在学习上级文件和相关知识的同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另一方面要科学安排学习,及时督促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 1.佛山市三水区公务员“三项内容”全员培训日程安排表
2.佛山市三水区公务员“三项内容”全员培训集中辅导人数安排表
3.区公检法司以外机关公务员“三项内容”全员培训考试人数安排表
4.区公检法司机关公务员“三项内容”全员培训考试人数安排表
5.佛山市三水区公务员“三项内容”全员培训考试名册表
请点击所有***:佛山市三水区公务员三项内容全员培训安排表(***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