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二00六年下半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公告
现将佛山市市直用人单位申报2006年下半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招用本市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下岗失业人员的各类用人单位(国家限制的行业和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除外)。
2、申报岗位补贴对象:招用本市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35周岁以上就业难人员的各类用人单位(国家限制的行业和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除外)。
二、补贴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按用人单位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之和计补。
2、岗位补贴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每招1名就业难人员每月补贴150元。
三、申报时间:
2006年12月11日至2007年1月31日。
四、申报补贴需提供下列有效的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上年底职工花名册和现有职工花名册;
3、企业与招收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录用备案证明;
4、招收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或《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和《失业证》;
5、银行出具的基本帐户证明。
五、申报地点:
佛山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科(禅城区绿景一路惠景市场三楼)。
六、申报补助、补贴联系电话:83817306。
佛山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00六年十二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