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执行款物检查组到顺德区法院检查工作
11月2日至3日,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胡志超率执行款物检查组一行八人到我院检查专项资金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院领导何树志、何耀南、梁社明及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分别汇报了有关工作。佛山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彭杰荣、办公室主任梁建扬及执行局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在为期两天的检查中,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我院关于诉讼收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诉讼费统筹和执行款管理自查情况的工作汇报,审核我院自查报告、统计报表,查看账本、凭证,检查有关卷宗、会议记录和其他档案材料,查看有关规章制度,核对银行存款余额,走访有关部门人员,对我院有关经费及涉案款物进行全面检查。
3日下午,检查组召开检查结果通报会,胡志超副局长对我院执行款物的管理工作予以肯定。他指出,我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有关规范执行款物管理的文件精神,各项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希望我院继续抓好专项资金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保障执行工作规范有序运行,防微杜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队伍安全,防止发生违纪违法的现象。
(图/文 幸金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