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章楚强
职 务:南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方式:0754-86806866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林俊冲
职 务: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
联系方式:0754-86800169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1.管理单位:南澳县云澳供水服务中心
责任人:林永忠
职 务:南澳县云澳供水服务中心经理
联系方式:139****6548
2.管理单位:南澳县深澳供水服务中心
责任人:柯俊广
职 务:南澳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联系方式:158****3698
3.管理单位:南澳县青澳管委会
责任人:郑阳豪
职 务:南澳县青澳管委会饮用水管理办事员
联系方式:134****2755
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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