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局各股室、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部署,建立良好的行政办公秩序,确保局系统各项行政服务工作紧张、有序、高效运转,提高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效能,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肃考勤纪律。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因非公务原因或未经请假迟到、早退、缺勤。各股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执行考勤制度情况负总责,要对本单位考勤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强调督促并加强检查。
二、严肃办公秩序。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工作时间不得串岗闲聊、未经请假办私事,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影响和妨碍他人工作。
三、严格请销假管理。严格遵守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因公出差、因私外出、休假,必须履行报告、请假手续,经批准或同意后方可请假。
四、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岗位职责,超前谋划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五、严格执行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对上级和局布置的各项工作、领导交办的任务要不折不扣执行,不得推诿扯皮、拖延误事,不得随意简化变通,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六、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严格执行行政服务窗口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应主动、热情、耐心,注重使用规范文明用语,树立和维护窗口的良好形象。办文办件过程做好收发件交接管理,做到不拖拉、不积压、不遗漏。工作时间办公场所要安排人员值守,确有公务离开无人时要作出相应提示,方便来访单位、群众办事。
七、严肃会风会纪。参会人员必须服从局和主办单位安排,不得缺席,不得安排他人顶替,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接打手机、编发短信、交头接耳、打瞌睡、吸烟、随意走动或离开会场等,按规定要求着装。
八、强化厉行节约意识。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反对讲排场、铺张浪费等奢侈挥霍之风。
以上规定,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级机关和局将对落实规定情况不定期不打招呼进行检查、抽查,违反规定的将通报局系统并追究责任。凡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被上级机关通报的,将依据情节轻重从严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股室及单位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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