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南澳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15年7月)
南澳县审计局局长 朱明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县审计局对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县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方案和调整预算方案的执行情况,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入手,重点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和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以“反腐、改革、法治、发展”的理念,坚持一手抓违规违纪、损失浪费、风险隐患、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积极探索“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措施和途径,改进审计方式,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把监督检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贯穿审计全过程,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发挥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
报告期内县审计局组织审计项目15个,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8716万元、查出非金额问题61项,核减工程造价减少财政支出36万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58条;为县内相关单位24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书征求意见函提出修改意见建议50条;相关单位能认真对待审计指出的存在问题,重视、接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落实、改进和完善。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㈠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85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2558万元、非税收入6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7170万元;批复2013年度决算核增补助34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37万;上年结余51万元;调入资金2108万元。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98670万元。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6586万元,其中:本级支出35599万元(含债券还本支出1284万元);上级补助支出609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5万元;2014年度预算总支出96721万元。
收支相抵,2014年末公共财政预算结余1949万元,其中:净结余188万元、上级补助结转下年1761万元。
㈡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3263万元,其中:本级收入66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23万元、上年结余13921万元。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5858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1150万元、上级补助支出2600万元、调出资金2108万元。
收支相抵,2014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7405万元,其中:净结余7282万元、上级补助结转下年123万元。
㈢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及特点
⒈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总体情况及特点
2014年度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858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收入18403万元的102.5%,比上年增收245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255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6%,完成年度调整税收收入预算13054万元的96.2%;比上年增收986万元;非税收入630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3.4%。从占比情况看,税收收入比上年下降4.1个百分点。
从税种增收结构看,营业税增收9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增收501万元、个人所得税增收214万元、耕地占用税增收1***万元、契税增收30万元,增收的税收中,除引韩工程上缴的税收因素外,主要是清理历年涉及土地房产税收的因素影响。
2014年全县镇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10万元,完成县下达收入预算5037万元的115.4%;占本级税收收入的46.3%,比上年上升7.6个百分点,比上年增收1332万元。从镇级收入情况看,2014年各乡镇虽然全面增收,超额完成县下达的预算收入,但发展不平衡,后宅镇和青澳管委稳中有增;云澳镇、深澳镇虽然增收幅度较大,但主要是清理历年涉土的一次性税收收入影响,对土地等一次性税源的依赖仍然比较明显。
2014年度上级公共财政预算补助收入77516万元(含批复决算补助),同口径比上年增加28490万元(其中:南澳大桥建设专项2亿元、创建省级新农村示范片扶持资金1亿元),上级补助中,可平衡财力性补助14422万元。
⒉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总体情况及特点
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6586万元,比上年增支31215万元,剔除因决算编制因素调整支出145万元,实际增支31070万元。民生项目支出7279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5%,比上年上升12个百分点。
2014年本级支出3559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支出34315万元、债券还本1284万元),比预算数减支1665万元,比上年增支4595万元。本级支出中,民生项目支出18092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0%,比上年增支4***9万元。各项民生支出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增加。
2014年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解决南澳大桥、引韩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以及新农村建设、环岛路灯、市政建设、扶贫救灾救济、环境整治、旅游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在继续加大农业水利、教育、生态环保、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投入的同时,强化预算约束,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特区津贴、发放山区边远义教学校教师岗位津贴,进一步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支出。2014年度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⒊我县财政运行仍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和困难
2014年度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得益于我县重点建设项目的拉动,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但由于不稳定因素较多,保持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较大,后劲不足,财政运行仍存在一些困难。本级收入中,主要是土地房产等一次性收入税源,可持续增长的税源不足;非税收入占本级收入的比重比上年升高,满足公共服务需求的财力保障水平仍然较低,部分上级补助专项资金仍未能及时足额拨付,财政供给和资金调度仍然比较困难,财政保障能力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我县财政运行仍处于较低水平运作状态。
据财政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末我县历史形成的债务,连同大桥、引韩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内,债务规模达7.66亿元(其中:县负担的大桥债务6.17亿元)。
㈣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部分收入挂存未及时入库
截止2014年末县财政局有关专户挂存的应缴未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5452万元,其中:挂存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21万元,挂存政府性基金收入1016万元,其他财力挂存2215万元。
⒉部分已列支出资金尚未拨付
2014年本级已列支出,但资金尚未拨付1842万元;2014年上级补助专款(含基金补助)已列支出,但资金尚未拨付3688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专款中,尚有9842万元(含地方国债211万元)未拨付使用。
⒊支农资金报帐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经对2014年支农资金报帐工程项目的资料抽查,发现部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基建工程预(结)算造价未按规定报送县财政局审定;由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投入部分,在管理核算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
⒋县财政局有关账户中暂存、暂付款项长期未清理、挂帐数额大
⑴截止2014年末县财政局相关帐户暂存款***493万元(其中:帐龄3年以上11527万元;帐龄6年以上1950万元;帐龄10年以上3513万元),计:上级借款及周转金1628万元;历年专款结转54710万元;历年计划结转4528万元;其他暂存款项3627万元。
⑵截止2014年末县财政局相关帐户暂付款29282万元(其中:帐龄3年以上12394万元;帐龄6年以上1798万元;帐龄10年以上4768万元;历年累计形成8845万元),计:与周转金关联的挂帐2481万元;历年暂付预拨各部门单位工程款、项目经费及其他经费14767万元;历年列支挂帐6280万元;其他暂付款项5754万元。
⒌预算收支方案编制基础工作有待完善
经对县财政局负责编制的2015年度预算收支方案进行抽查发现,本级收入预算中,多数收入项目按12.5%平均增幅计算,个别收入预算不够科学合理;有的项目说明不够清晰;个别预算项目按政府上一年度批文作依据,该批文未明确今后年度按同口径执行,2015年又列入预算,依据不足。
二、对部分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今年“同级审”,安排对县城管局、县经信局两个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农业、民政二类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的问题:
㈠县城管局
一是编制人员未到位,编外人员居多的情况比较突出。县城管局及属下单位核定编制28人,实际在岗人数只有7人,现有编外人员15人;二是2014年县城管局城监大队未履行相关行政许可程序,批准3户养殖户在县城环城东路晒龙须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三是2014年非工程雇用人员工资及补贴等2.79万元在工程项目中列支;四是未按合同约定,向保洁服务承包方收取履约保证金;五是县城管局与保洁服务承包方签订的合同,没有明确主次干道道路两侧是否纳入保洁范围,承包方保洁服务不尽到位;六是2014年车辆运行费用全年预算35.73万元,实际支出只有3.17万元,预算编制不实。
㈡县经信局
一是2014年车辆运行费用比预算超支3.17万元。二是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入账票据缺乏明细资料支撑或未注明开支用途。三是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㈢专项资金
2014年度同级审围绕上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方面相关要求,县审计局组织对民政、农业二类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涉及的资金总量2000万元,审计中发现:
民政方面,一是有的基层民政部门发放2014年冬春救助款物过程中,存在随意调剂发放对象,未能按相关工作规程发放救助款物;二是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全覆盖”建设进度偏缓,按上级2015年6月底全面建成的要求,目前尚有6个村(社区)未完成。
农业方面,一是省级名镇名村示范村奖补资金使用中,存在部分资金安排分配不合理,部分项目资金滞留村居,未及时组织实施;个别项目随意变更用途,管理不到位,存在损失浪费现象。二是生态景观林带种养项目效果不理想,后续监管不到位,影响财政专项资金绩效。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县审计局先后组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南澳中学400米塑胶田径运动场工程结算审计、县经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一是我县2014年底建成的后江保障性安居房51套,目前尚存15套未分配,存在分配滞后问题;二是安居房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三是保障性住房分配、享受保障待遇审核把关不够严格,有待完善;四是住房保障业务基础工作仍较为薄弱。
㈡建设项目
南澳中学400米塑胶田径运动场工程结算送审建安造价373.77万元,审计核减造价36.57万元,核减率9.7%;基建程序方面存在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和无办理报建手续问题。
㈢县经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一是支付中院诉讼费97万元,接到市中院审判决后,未及时调整帐务;二是公司处置帐面挂数转入盈余公积135万元,欠缺审批手续;三是滞留应缴财政资金442.12万元。
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县审计局组织对后宅镇、云澳镇、深澳镇、团县委、县残联、县工商联、县渔政大队等7个单位9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㈠部分专项资金被挤占用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个别乡镇民政社事部门在社保资金、优抚资金、残疾人资金等方面,存在滞留、漏缴或擅自降低标准等行为。
㈡部分工程项目基建程序执行存在缺失或结算造价未按规定报送县财政部门审核。
㈢个别单位己购建形成的设施未能发挥应有效益。
㈣部分单位未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重大经济事项未体现集体决策,大额公务费用支出缺乏相关明细资料支撑或说明不清晰现象比较突出;在执行“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现象,有待进一步完善。
㈤多数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规范现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县财政部门与预算执行单位在帐务转换处理方面衔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会计核算出现错漏,财务管理存在漏洞;财务人员基础工作薄弱,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五、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对2014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和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目前,审计发现的存在问题大多数已及时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县政府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同时要求:
㈠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推进财政体制机制改革
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依法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模式;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规范性,围绕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和基本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和管理。
㈡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管
目前,一些部门、单位和村居在本级安排、上级补助的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到位现象,影响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建议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切实加强管理监督,及时纠正和堵塞漏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专项资金被挪用、截留、侵占,确保各项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㈢重视暂存、暂付款项清理,盘活财政资金
财政及各预算单位,应依法对暂存、暂付款进行全面清理,并把清理工作纳入常态,盘活财政资金,发挥资金效益。
㈣重视审计整改,加强财务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执行力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存在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切实整改到位;加强单位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财务管理基本能力,提升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