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省无线电管理宣传月宣传标语
2012年全省无线电管理宣传月宣传标语
一、国家和我省的法律法规宣传
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9周年!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合理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
3、贯彻实施《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共建幸福和谐广东。
4、《无线电台执照》是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唯一合法凭证。
5、《物权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二、“无线电频谱——稀缺的国家战略资源”专题宣传
1、无线电频谱是稀缺的国家发展战略资源。
2、无线电频谱资源是当代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3、珍惜频谱资源,服务和谐社会。
4、无线电频率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私自占用、转让、出租。
5、保护无线电频谱资源,人人有责。
三、全省无线电台站数据核查工作专题宣传
1、配合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是设台单位应尽的义务。
2、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全力做好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
3、无线电台站核查,惠民生,保安全,利和谐,促发展。
4、真正动员起来,全力做好全省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
5、做好无线电台站核查,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四、相关行业无线电管理宣传
1、加强无线电管理,保障航空飞行安全。
2、保护铁路专用无线电频率,保障铁路运行安全顺畅。
3、加强电磁频谱管理,服务国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
4、无线电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
5、电波方便你我他,良好秩序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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