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办事处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减少各类事故伤害,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省、市、新区安委办关于推广安全社区创建的要求,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目标,结合葵涌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建设目标和项目选择上,从社区公众的实际需求出发,着力解决辖区内多数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安全问题。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落脚点,以遏制伤亡事故和减少职业危害为着力点,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坚持“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理念。将辖区内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的资源集中整合、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合力;广泛宣传发动,使辖区内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公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安全促进项目,真正做到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安全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持续提升社区安全状况,持续增加社区健康水平。
(四)立足实际,注重实效。通过建立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联络区域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事故和伤害预防及安全促进工作,以实现安全目标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以符合本辖区风险特点的方式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于2018年5月份前完成“全国安全社区”的创建命名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葵涌办事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高 宏(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罗和平(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焦明诚(党工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任晓峰(党工委委员)
张国祥(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新远(党工委委员、执法队队长)
颜 汉(办事处副主任)
黄利平(办事处副主任)
谭钢锋(办事处副主任)
赵艳青(副调研员)
蔡 坚(副调研员)
袁彦深(副调研员)
钟观如(纪工委副书记)
成 员:综合办、葵冲派出所、土洋派出所、葵涌交警中队、葵涌市场监管所、葵涌交通服务站、葵涌生态建设管理所、监察审计室、社会事务办、计生办、城市建设管理办、综治办、集体资产管理办、总工会、团工委、妇联、司法所、执法队、安全生产和劳动监察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市政服务中心、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农林水务管理中心、人民武装部、葵涌自来水公司、葵涌医院(社康服务中心)、葵涌成校、各中小学、各幼儿园及各社区工作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范少伟同志担任。
各社区应相应成立由社区工作站站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的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
三、创建标准及评定条件
国家级安全社区的创建评定以《全国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指标(暂行)》为标准,以办事处为创建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持续开展安全社区建设两年以上。
(二)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连续两年控制在当地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
四、机构职责及任务分工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安全社区建设情况。
2.负责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启动和落实安全促进项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资源支持和物质保障。
3.下设11个安全促进项目推进工作组,各相关单位支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落实安全促进项目。
(1)消防安全工作组:由葵冲派出所、土洋派出所牵头,安全生产和劳动监察队、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等协助,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方面的安全促进活动,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围绕家庭、居民区(花园式住宅)、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汽车火灾安全事故及急救和逃生等内容持续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2)交通安全工作组:由葵涌交警中队牵头,葵涌公路管理所协助,负责开展交通安全方面的促进活动,在事故多发、频发的重要道路或地段要进行重点监测和检查,加强道路交通路段、交通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和执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健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减少和杜绝辖区内交通意外伤亡事故。
(3)工作场所安全工作组:由安全生产和劳动监察队牵头,葵冲派出所、土洋派出所、市监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协助,指导督促社区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对辖区内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或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及安全促进项目活动,预防、减少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事故。围绕设备安全、职业病、食品安全等内容持续做好场所安全建设,保证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
(4)建筑和燃气安全工作组: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建设)牵头,安全生产和劳动监察队、葵冲派出所、土洋派出所、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等协助,负责开展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促进项目活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入开展使用燃气安全宣传,消除事故隐患。
(5)社会治安工作组:由综治办牵头,葵冲派出所、土洋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配合,负责开展社会稳定和综合治安管理方面的安全促进活动,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公共安全。开展法律服务和社区普法宣传,做好矛盾的调处,化解社会矛盾。建立社区治安、帮教和矫正档案,并归档。提高治安防范水平,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刑事案件,做好信访事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6)学校安全工作组:由各学校、幼儿园牵头,葵冲派出所、土洋派出所、葵涌交警中队协助,负责开展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宿舍、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校车、校内互联网上网场所及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促进工作,预防校园吸毒、打架斗殴等暴力行为发生加强对学生开展卫生、消防、交通、涉水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预防减少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发生。
(7)家居安全工作组:由妇联、团委、社会事务办、司法所、葵冲派出所、土洋派出所等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加强对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安全社区建设,反对家庭暴力,普及家庭安全用电、用气、防火健康生活知识及急救逃生知识等。
(8)体育运动安全工作组:由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保障体育运动场馆设施、设备及公共体育器材安全,负责大型体育竞赛活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工作,预防减少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9)涉水安全工作组:农林水务管理中心牵头,做好沙滩、海域、水库、水源工程施工安全及日常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沙滩、海域、水库、水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预防意外伤亡事故发生。
(10)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工作组:由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牵头,葵涌生态建设管理所、安全生产和劳动监察队、执法队、城市建设管理办、市政服务中心、人民武装部、葵冲派出所、土洋派出所、葵涌交警中队负责开展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方面的安全促进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制定具体的应急响应预案或计划,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宣传,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开展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做好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做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垃圾清运、城区垃圾的清扫保洁工作。
(11)事故伤害监测工作组:由安全生产和劳动监察队牵头,葵冲派出所、土洋派出所、葵涌交警中队等单位参与配合,负责收集统计辖区事故伤害情况,分析原因,找出改进方向。
(二)社区工作站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配合新区、办事处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充分调动辖区有关政府部门、辖区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医院、学校、幼儿园、社区居民、志愿者等的力量开展安全社区创建。
五、创建实施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通过学习宣传、营造氛围、建立机构、界定职能、理顺关系、先行试点、强化基础管理,逐步建立运行机制,策划实施安全促进措施,不断改进,使社区达到减少伤害发生和提高安全水平的目标。
(一)前期准备(2016年3月)
组建安全社区创建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目标,做好“人、财、物、技术”等方面的落实。
(二)启动、宣传(2016年4月-2016年6月)
1.启动动员。举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在启动20天内,填写建设“全国安全社区”备案表,将启动仪式情况和葵涌办事处情况报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备案。
2.培训教育。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培训,宣讲安全社区理念和创建标准,并组织相关人员参观其他区安全社区创建示范单位,学习借鉴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做法。
3.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如电视、报纸、板报、宣传画、调查表、知识问卷等形式,宣传安全社区“强化自我防范,创建安全社区”理念,推广安全社区建设标准,树立公众科学、健康生活的观念,强化自我防范伤害、防范事故的意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增强群体合作、协调的本领,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
(三)全面实施(2016年7月-2017年12月)
1.建立创建机制。立足办事处事故和伤害预防,建立辖区内跨部门的信息交流机制;广泛发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社会民众,建立全员参与机制。
2.建立风险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办事处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排查等工作。
3.制定目标计划。包括不同层次、不同项目的安全工作目标以及事故与伤害控制目标,并根据目标要求制定事故与伤害预防计划。
4.组织实施安全促进项目。根据安全目标和安全计划,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项目,并成立相应的项目组,明确责任,推动落实。
5.制定应急预案。结合葵涌办事处安全风险和事故伤害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程序,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培训与演练。
6.全员参与,广泛发动。整合资源,开展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提高社区民众安全意识,增强事故和伤害的防范能力。
7.加强监督和监测。制定不同层次和不同形式的安全监测与监督方法,监测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计划的实现情况,监督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到持续改进。
8.建立和落实绩效评估制度。对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计划、安全促进项目开展定期评估、评审,做到持续改进。
9.完善档案制度。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社区建设档案,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落实事故与伤害信息收集渠道。
(四)持续改进。2018年1月-2018年4月,各相关单位持续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有效预防事故和伤害的发,将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连续2年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
(五)安全社区评定。2018年5月前,自启动安全社区建设之日起满2年时,由办事处安委办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全国促进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邀请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定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科学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确保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辖区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加强宣传,实现共建、共享。要通过安全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和降低伤害,改善辖区安全状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专家指导,特色创建。关于事故与伤害风险辩识及其评价、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监测与监督等都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指导开展创建工作。
(四)求真务实,注意总结。一方面要求真务实,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的实际效果来评价、检验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及时研究和总结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解决出现的问题。
(五)规范管理,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培训、绩效考核奖惩、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政务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的指导,完成总体和阶段目标任务,并整合各类资源,做到标本兼治,实施综合管理。
***:1.全国安全社区评定标准
2.“全国安全社区”备案表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
2016年4月22日
***1全国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指标(暂行).docx
***2“全国安全社区”备案表.docx